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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違規與號誌塗鴉毀損 哪個嚴重?

2026-07-08

戴貴立-評論

違規取締,「罰金」才是重點,這是一般民眾的共同觀點,我們期待公部門像是警政署,交通部,縣市政府發言人,在民怨積到還沒有爆,選舉情況極端不利之前,出來解釋或是立竿見影的撤消既有「斂財」作法,或許還有一絲絲轉寰。民眾發自內心嫌惡這種「罰單預算」編入年度預算的作風。

認真說,車輛觸碰地面的白紅線,取締的標準,真正動機和眼中看的,心中想的都是錢。臉書「反對民眾檢舉交通違規」群組數萬人,裡面千奇百怪,各種憤恨不平的故事,罵話連篇,我們想想,線條是「坑人」的法律?有些是,有些不是。但是塗鴉的作法,不是「違規」而已,是觸犯「毀損公共設施」,罪當然比闖紅燈嚴重,可是「大有為」(增加公庫收入)的政府,可曾經抓過滿街都是塗鴉客污染街景,挑戰公權力、觸犯刑法的人?

所以民間的看法是政府只抓輕鬆好抓的,「源源不絕罰金收入」才是「王道」。也許政府也有苦衷,不過民眾看到塗鴉行為,誰檢舉?那些檢舉達人若是基於公理正義,公共利益,抓幾個塗鴉者,這才是英雄,英雄抓塗鴉客,坐牢且罰款,或許大眾不滿的心會稍微降一些的。

圖:走路草這種貼紙行為  明顯觸犯法律  一如塗鴉噴漆都是在公共設施上蓄意破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