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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英男孩鄭亦麟認了!涉喬電「收賄198萬」貪污洗錢 北院裁定300萬交保+科技監控

2025-12-26

【賴傳媒、記者爆料網 王俊勝/台北報導】被外界稱為「小英男孩」的經濟部綠能科技產業推動中心前副執行長鄭亦麟,涉替業者「喬電」收受款項案有新進展。台北地檢署今(26)日起訴鄭亦麟與陳姓父子等人,鄭在台北地院移審接押庭中坦承收受198萬元,並承認涉犯貪污及洗錢相關犯行;法院晚間裁定鄭亦麟以300萬元交保,並加掛科技監控,陳姓父子則各以200萬元交保。

▲小英男孩鄭亦麟認了!涉喬電「收賄198萬」貪污洗錢 北院裁定300萬交保+科技監控(圖/翻攝自FaceBook/Luke Cheng)
▲小英男孩鄭亦麟認了!涉喬電「收賄198萬」貪污洗錢 北院裁定300萬交保+科技監控(圖/翻攝自FaceBook/Luke Cheng)

檢方起訴指出,鄭亦麟被控利用職務或影響力,協助業者在供電吃緊期間爭取用電需求,並以「顧問費」等名目收受款項。全案偵結後,北檢依涉犯違背職務收賄等罪嫌提起公訴,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;據了解,檢方對鄭亦麟求處有期徒刑14年。

 

法院今天開庭時,鄭亦麟供稱,與陳姓父子確有共謀,並透過虛構其弟鄭兆麟擔任東煒公司顧問的方式,讓對方以支付顧問費名義交付198萬元。他在庭上表示,這筆錢自己願意認定涉及違背職務收賄與洗錢,但對「財產來源不明」部分則表示仍在考量。

 

不過,針對款項是否屬於「喬電」對價,鄭亦麟在庭上辯稱,198萬元一開始是他促成泓德公司投資東煒興建數據機房的「仲介費」性質;只是他後續確實有向台電轉達東煒的用電需求、並表達關切,因此觸法。陳姓父子則在庭上否認行賄,主張款項屬商業慣例下的仲介費,並非為了取得特權供電。

 

法官也當庭追問鄭亦麟,是否以何種職務身分或「影響力」促使台電在供電壓力下仍給予協助。鄭亦麟說,陳姓父子只是反映申請用電卡關,希望先有基本供電量再分批增加,並未指示他要怎麼做;他自稱沒有動用職位,只是向台電「轉達關心」,也不清楚當時台電實際供電吃緊程度。

 

至於交保裁定,法院諭知鄭亦麟300萬元交保,並限制住居、限制出境出海,另須配戴或使用個案手機定期自拍回報,接受科技監控防逃;陳姓父子各以200萬元交保,同樣須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。全案後續將進入法院審理程序,相關攻防仍待法庭進一步釐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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